各市(州、地)经贸委(局)、财政局、教育局、建设局、卫生局、商务局、旅游局、工会、妇联、共青团,省属高校、职业技术学院,有关部门:
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建[2007]1027号)和《关于下达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(第一批)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[2008]1127号)要求,为组织好我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(节能灯)推广的各项工作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我们制订了《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(节能灯)推广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细则》”),现将《细则》下发给你们,请对照实际情况,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: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(节能灯)推广项目实施细则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购销合同(大宗用户参照)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合同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宣传提纲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(居民用户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工会)
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汇总表(居民用户、行政、企事业单位工会用)
各市(州、地)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汇总表